為什麼有些人離開教會?不一定都是因為他們「不屬靈」

合乎聖經的門徒訓練,是面對一個完整的人,並且按照他的真實處境來牧養他。即使是真正信主的人,聖經也會提到他們生命中一些次要、但同樣真實而重要的需要,包括身體的層面、思想的層面、情緒的層面、屬靈狀態與成長階段,以及關係的層面。很多時候,我們比較容易把一個人的問題直接理解為“屬靈出了問題”,但聖經提醒我們,有些屬靈掙扎其實發生在人與人的關係中,需要實際的關係修復;有些情況甚至需要他人協助調解。

《腓立比書》4章2至3節說:「我勸友阿爹和循都基,要在主裡同心。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,幫助這兩個女人,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……」對這兩位姊妹來說,她們都是忠心的信徒。她們之間的衝突應該不是神學上的問題,而且很可能也不是罪的問題──至少保羅沒有這麼說。她們之間的分歧,很可能就像巴拿巴和保羅為了約翰馬可所產生的分歧一樣。面對這種情況,我們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溫柔,幫助信徒把事情談清楚,盡量重新達到同心合意。聖經本身也讓我們看見,即使是成熟、忠心的神的僕人,也不一定在所有事情上都能夠達成一致。 《使徒行傳》15章記載,保羅和巴拿巴因為是否應該再次帶上馬可而發生了很大的分歧,經文甚至說:「於是二人起了爭論,甚至彼此分開。」他們並不是一個人愛主、一個人不愛主,也不是一個人屬靈、一個人不屬靈;而是在事工上產生了嚴重的分歧。有時候,基督徒彼此之間真的可能在某些事情上無法達成一致。

在20世紀,西方教會也有兩位非常有名的牧者曾經發生很大的分歧,就是 J. I. Packer 巴刻和鍾馬田醫生 Dr. Martyn Lloyd-Jones。即使大家不熟悉他們,許多華人牧者也讀過他們著作的中文譯本。他們之間的分歧在於:福音派信徒到底應該繼續留在聖公會裡面推動改革,還是應該離開,建立一個獨立的福音派團契。巴刻主張繼續留下來,在教會裡面推動改革,即使當時聖公會在許多方面已經有所妥協,包括神學上的妥協;鐘馬田則認為,他們應該分別出來,在聖公會體係以外建立一個福音派的聯合。最後,他們無法繼續同工,彼此分開,就像巴拿巴和保羅一樣。到底誰對誰錯呢?有時候事情並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簡單。兩個忠心的僕人,上帝也能夠大大使用。如果最後還是無法達成一致,至少也應該彼此和睦。問題往往不是“有沒有分歧”,而是我們怎麼面對分歧。

然而,有時候當我們在神學觀點或事工方式上與別人意見不同時,如果我們開始毀謗、批評、說是非,就可能破壞教會的合一。所以使徒保羅在《加拉太書》5章15節對教會說:「你們要謹慎,若相咬相吞,只怕要彼此消滅了。」分歧本身不一定毀掉教會,但如果分歧變成彼此攻擊、彼此猜疑、彼此定罪,就會給教會帶來很大的傷害。有時候,有些信徒離開教會,確實是因為他們沒有把上帝放在第一位。但是有時候,他們真的受傷了,真的被教會不公平地排斥了,或者覺得某些事情教會或教會的領袖處理得不妥當。那個層面雖然不是最重要,卻也是真實而重要的。這些弟兄姊妹需要仰望上帝嗎?當然需要。但他們也需要被安慰;如果真的有信徒得罪過他們,那些信徒也需要跟他們賠個不是。

所以,當一個人離開教會的時候,我們不能太快地下結論說:「他就是不屬靈。」「他就是不順服。」「他就是不愛主。」有時這樣的判斷可能是對的,但有時並不是。我們要先聽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,了解他為什麼受傷,為什麼失望,為什麼覺得無法繼續留下來。合乎聖經的牧養,不是先給一個人貼標籤,而是先了解真實的處境。這也就是為什麼在處理教會中的敏感事情時,我們應該先私下了解、查清情況,不要急著處理,也不要讓事情很快擴散開來。應當盡量依照《馬太福音》18章15至18節的教導,將事情保持在最小、最私下的範圍內。越敏感的事情,越需要謹慎;越容易傷害關係的事情,越需要耐心聆聽、查清事實,而不是立刻站隊。

因為撒但很可能正是在這些方面攻擊我們,而「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」(林後2:11)。撒但的詭計是什麼?就是挑撥離間,使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破裂,讓我們不願意彼此聆聽,逃避矛盾和衝突,最終導致一些弟兄姊妹心懷不滿、滿腹牢騷地離開教會。因此,當一個弟兄或姊妹與教會發生矛盾時,我們需要問的不只是:「他有沒有順服?」也應該問:「事情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」「有沒有誤會?」「有沒有人在過程中受傷?」「有沒有人說了不該說的話?」「有沒有誤會

《帖撒羅尼迦前書》5章14節說:「我們又勸弟兄們,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,勉勵灰心的人,扶助軟弱的人,也要向眾人忍耐。」保羅不是對所有人說同樣的話。對於不守規矩的人,需要警戒;對於灰心的人,需要勉勵;對於軟弱的人,需要幫助。換句話說,合乎聖經的牧養需要先分辨一個人的真實情況,然後再給予適當的幫助。因此,有些人離開教會,確實需要被提醒、被勸勉,甚至需要悔改;但也有一些人需要的是安慰、聆聽、解釋、道歉和關係上的修復。我們不能把所有離開教會的人都放在同一個類別裡面,也不能簡單地認為離開就是「不屬靈」。

教會當然需要持守真理,也需要勸勉信徒要忠心、委身和順服。但同時,教會也需要成為一個願意聆聽、願意處理關係、願意承認錯誤、願意彼此和好的群體。如果我們真的重視門徒訓練,就不能只關心一個人有沒有繼續參加聚會,也要關心他是否受傷、是否被誤解、是否需要有人陪伴他把事情談清楚。有時候,真正屬靈的回應,並不是更快地下判斷,而是更耐心地聆聽;不是馬上問“誰對誰錯”,而是先問“我們怎樣才能在主裡面彼此和睦”。如果最後還是無法達成一致,至少也應該彼此和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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